- 索 引 号:78663548-8/2019-39514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2014-02-25 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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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文 号:发布日期: 2014-02-25 19:08
- 备案登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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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效 性:有效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海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并附部分指标统计图表编制而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http://iitb.hainan.gov.cn/iitb/zccc/newxxgk_index.shtml)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邮编:570204,电话:65326233,电子邮箱:iitb@hainan.gov.cn)。
一、概述
(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构
为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厅定时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明确“规范、明了、方便、实用”的工作原则,研究部署具体工作。此外,我厅还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明确分管领导及具体负责人;各处室均设有具体负责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联络员,及时提供和更新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性、连续性,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进一步拓展优化公开渠道
一是加强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建设,在保证网站内容及时更新的基础上,加强“公众互动”栏目建设,对热点问题积极回复。二是在我厅门户网站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配套文件和规定,提供相关表格下载等;准确、及时发布热点问题、政务公开、通知公告和工作动态等政府信息。三是及时向省档案局及省图书馆报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四是在我厅行政审批办开设电子查阅服务,通过窗口公开政务信息,方便群众查阅了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条例》和《办法》,我厅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一)在厅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截至2013年底,我厅累计在厅政府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36条,其中法规公文283条,综合政务483条,总结公报34条,人事信息12条,计划规划8条,行政许可6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5条,财政信息4条,政府事项目录2条,政府采购1条,监督检查1条,其他97条。
(二)在厅网站上发布的信息
2013年,我厅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50条,其中节能与环境资源48条,占19.2%;政务公告25条,占10 %;高技术产业25条,占10%;中小企业24条,占9.6%;工作动态23条,占9.2%;人才建设16条,占6.4%;信息产业13条,占5.2%;网上办事12条,占4.8%;图片新闻10条,占4%;信息化推进9条,占3.6%;原材料工业9条,占3.6%;无线电监督管理8条,占3.2%;消费品工业8条,占3.2%;政策法规7条,占2.8%;经济运行7条,占2.8%;招商服务6条,占2.4%。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厅根据《条例》和省政府相关文件建立了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制度,对申请受理、审核、处理、答复制度和办理程序做了明确规定,明确了受理机构和工作人员,并将国家秘密和涉及国家安全的信息、依法受保护的商业秘密、依法受保护的个人隐私、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其他事项等内容列为不予公开事项。同时,广泛借鉴其他单位好的工作方式和经验积极开展具体工作。
2013年我厅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我厅没有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我厅没有进行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收费及减免。
六、咨询处理情况
截至2013年底,我厅累计在厅网站共发布信息3602条,比去年有所增加。信息面涵盖了我厅在政策法规、高技术、经济运行、中小企业发展、节能减排、原材料工业、消费品工业、信息化等方面的内容。与去年相比,我厅网站点击率提高了近2万人次,已达839576人次;网站受理公众留言62条,主动接受公众监督,公开反馈,做到“有问必答,留言即复”。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3年,我厅结合实际情况,主动公开各类机构信息和工作信息,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各处室中部分分管具体工作的同志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深,信息公开意识不强;二是公开内容需进一步深化,群众关心的热点、重点工作的公开力度及其拓宽公开渠道需进一步增强。
(二)改进措施
我厅将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强化人员培训。一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教育和学习培训工作,通过开展业务学习、加强日常指导等途径,不断提高工作人员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识和能力。二是进一步健全制度规范、完善工作机制,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操作性和规范性。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4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