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78663548-8/2024-27821 主题分类:交通、工业、信息化
- 发文机关: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成文日期:2024-01-30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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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2024年无线电管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计划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4-01-30 09:31
- 备案登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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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效 性:有效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4年无线电管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计划
为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抽查时间
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抽查对象及范围
已经办理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许可、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销售无线电发射设备的单位和个人。
三、抽查内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检查是否按照许可事项设置使用无线电频率、台站;销售无线电发射设备是否取得型号核准、是否办理销售备案。
四、名单抽取
(一)通过“海南省互联网+监管平台”,采取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
(二)通过“海南省互联网+监管平台”,从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三)被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确定后,由“海南省互联网+监管平台”随机匹配,生成待检名单表。
五、组织实施
(一)检查方式。按照待检名单表内容,进行实地检查,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出具《现场检查通知书》,说明检查理由和检查内容。检查人员应当填写随机抽查检查表(“海南省互联网+监管平台”生成)、无线电频率使用检查表(详见附件2)、在用无线电台(站)检查表(详见附件3),并由被检查单位反馈意见、盖章或签字确认。
(二)检查结果公示。行政执法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将检查结果填报“海南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并在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在厅门户网站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