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
2017-07-1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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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发布机构: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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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工信企业〔2017〕209号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国家中小企业
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
各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各市县(洋浦)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措施,推动我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建设,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7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17〕398号)要求,现就2017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遵循自愿的原则进行申报(认定有效期满三年的国家第一批、第四批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单位自愿再次申报);
二、申报单位应同时满足《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17〕156号)(详细内容见附件1)第十二、第十三、第十四条的有关要求。
三、申报单位按照《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要求组织材料,并于7月31日前将申请材料等纸质文件一式两份报送我厅中小企业处,同时将纸质材料的电子文档光盘一并报送(逾期不再受理)。《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请报告》请到海南中小企业信息网(http://www.smehi.gov.cn)本通知项下下载。
四、我厅将对申报单位的运营情况、服务业绩、满意度进行测评并组织专家评审。
特此通知。
附件:1.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的管理办法
2.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请报告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7年7月17日
(联系人:邓锐,电话:65357230;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管理办法.doc
附件: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请报告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