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请报送“助保贷”等工作实施情况的通知
2017-08-0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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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发布机构: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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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海 南 省 财 政 厅
琼工信企业〔2017〕230号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海南省财政厅
关于请报送“助保贷”等工作实施情况的通知
各市县(含洋浦)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财政局:
为掌握各市县“助保贷”(以及类似政府投入财政资金为主,和贷款企业互保金共同形成贷款风险资金池的模式)实施情况,实现省市联动帮助中小企业融资,促进我省中小企业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未获得“助保贷”省级财政资金支持,但已开展“助保贷”相关业务工作的市县,将相关合作协议、实施方案开展情况,协议签署以来的市县财政资金到位情况、截至今年上半年贷款情况以及今年贷款目标、是否需要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等情况形成书面材料,由市县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财政局联合行文,于8月10日前分别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
二、请已获得“助保贷”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市县(海口市、儋州市、文昌市、澄迈县)将“助保贷”业务开展情况、实施绩效情况形成书面材料,由市县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财政局联合行文,于8月10日前分别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
特此通知。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海南省财政厅
2017年8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省工信厅 钟 伟,电话:65362210;传真:65362210。省财政厅 李川,电话:685317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