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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发布机构: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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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部、科技部、司法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应急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民航局、邮政局:
经国务院同意,现将《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19年1月4日印发
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
转载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3/201901/t20190104_6885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