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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发布机构: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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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二十二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8年 第64号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 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2017年第17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7号)的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无产量或进口量的车型进行了审查。现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二十二批)、汽车生产企业名称变更名单、撤销《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车型名单予以公告。
链接:https://www.miit.gov.cn/zwgk/zcwj/wjfb/gg/art/2020/art_09710103282841b98a5d95f6682caa61.html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