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分享到:
首页 > 部门文件
  • 索  引 号:78663548-8/2020-56056 主题分类:交通、工业、信息化
  • 发文机关: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成文日期:2020-02-28 16:11
  • 标       题: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并全力推动工信产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的通知
  • 文       号:琼工信法规〔2020〕30号发布日期: 2020-03-02 16:11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
    有效
    有效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加强疫情防控
并全力推动工信产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的通知

琼工信法规〔2020〕30号

各市县、洋浦经济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工信产业园区: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疫情科学防控、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以及工信部《关于有序推动工业通信业企业复工复产的指导意见》(工信部政法[2020]29号)、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工业企业复工复产防控的技术要求等文件精神,结合当前疫情形势和全年工信产业发展目标,提出如下意见,请抓好落实。

一、加强医用防护物资和药品生产,保障市场供应

坚持把疫情防控物资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面提升医用口罩、医用酒精、消毒液等防护物资的生产,扩大产量,提高岛内自给率。加大对瑞德西韦、再立克、也青等抗疫关键药品的生产,为武汉、湖北等重灾区作出贡献。统筹协调医药原料、无纺布、糖蜜、次氯酸等原材料供应,提高应急物资供应能力。加强与国家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的沟通联系,争取更多的外援支持。强化与岛外企业、相关机构的协调,扩大外调能力。

二、落实贯彻“防控技术方案”

2月26日,省防控指挥部已将应急响应级别由“一级响应”降为“三级响应”,但是随着人流量日趋增加,防控形势仍然严峻,管控措施不能放松。为了做好现阶段复工复产的疫情防控工作,省里印发了《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工业企业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附件1)等。各企业要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工信部门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督办指导,帮助企业把各项防控措施细化到部门、班组、岗位和个人,统筹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生活保障、治安保卫等工作。要做好体温检测、通风消毒、个人防护用品发放、宣传教育等工作。建立必备的洗手池、喷淋等卫生设施,加强对电梯、门把手、食堂、工作场所、通勤工具等关键部位的消毒。减少员工聚集和集体活动。规范垃圾收集和处理,防止二次污染。充分运用“健康码”,强化日常防控管理,防止发生聚集性疫情。对疫情防控实施零报告制度。

三、深入宣传和落实优惠政策

疫情发生以来,国家和省制定了一系列帮扶企业渡过难关的优惠政策,部分省市也制定了各具特色的政策措施(附件2)。各级工信主管部门要认真学习和掌握最新政策措施,认真梳理、分门别类,有针对性地做好宣传推介,积极主动向企业、企业家、协会等推送政策。要学习借鉴外地好的经验做法,创造性服务复工复产工作。省工信厅加强与相关部门和企业的对接,跟踪落实五部委对重点保障企业资金,尽快让企业享受优惠政策。

四、抓住重点,确保全省工信产业平稳运行

全省60家重点工业企业和今年确定的56个重点产业项目,是各级工信部门和园区服务的重点,要深入企业和工地,真正了解实情,掌握运行动态和存在问题,及时解决困难。省工信厅将与市县、园区加强配合,最大限度解决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防护物资的短缺问题。要创造性开展工作,发挥各级防疫指挥部的综合协调作用,想方设法化解个性化问题。

五、扶持电商等新业态,扩大市场消费

各级工信部门要充分利用疫情给电商带来的发展机遇,帮助电商企业与农产品生产、产业扶贫结合起来,帮助解决供货、仓储、配送等具体问题。引导和支持互联网企业发展5G+、超高清视频、增强现实/虚拟现实等应用场景,推动发展远程医疗、在线教育、数字科普、在线办公、协同作业等,带动智能终端消费。

六、做好人流、物流工作

要落实分区分级精准防控要求,做好工人返岗、上下班、就餐、住宿等关键环节的安全防护,减少人员直接接触,保持安全的作业间距,鼓励使用对讲机等非接触式作业模式。要强化重点原材料、产成品等物资的运输、通关等保障协调,确保重要抗疫物资的产业链通畅。

七、加强作风建设

各级工信部门、园区管理层要优化工作作风,突出“实、细、深、快”做好服务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注重解决具体问题,不搞大而化之。要减少会议、文件,尤其要减少面对面会议。减少不必要的、重复的表格、统计等,让企业把精力放在抓建设和生产方面。

附件:1. 工业企业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

      2. 疫情期间国家部委和部分省市支持企业发展政策汇编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2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工业企业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

一、加强疫情防控组织领导

1.成立疫情防控机构。企业主要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成立疫情防控组织机构,建立内部疫情防控体系,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

2.落实疫情防控责任。企业要将防控责任落实到部门、班组、岗位和个人,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生活保障、治安保卫等工作。配备专人负责体温检测、通风消毒、个人防护用品发放、宣传教育等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疫情防控情况的收集和报送工作。

二、加强员工管理和健康监测

3.有序组织员工返岗。提前调度掌握返岗员工健康情况,对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员工,合理组织分批次返岗。对返岗员工能够集中运送的,鼓励采取专车或包车等方式运送并做好防护。

4.严格返岗员工管理。建立员工健康台账,按照当地要求进行报备和分区分类进行健康管理。设立可疑症状报告电话,员工出现可疑症状时,要及时向本单位如实报告。

5.做好日常体温检测。每天在员工上下班时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指定专人每天汇总员工健康状况,向当地疾控部门报告,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报告并采取相应防控措施。

三、工作场所疫情防控和管理

(一)矿山企业

6.厂区出入口登记与管理。对进出厂区的员工进行体温检测,发现体温异常人员立即将其转移至临时隔离区域,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置。加强外来人员登记与管理,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外来人员进入;确需进入厂区的,需询问单位、健康状况、接触疫情发生地区人员等情况,体温检测符合要求并佩戴口罩,方可入厂。

7.井工矿防控管理。按照采矿、掘进等不同工序作业特点,采取错时上下班制,合理分流,有效避免人员集中出入井。

分时段、分批次乘坐罐笼、人车、架空乘人装置(猴车)和无轨胶轮车等运输工具,罐笼、人车和无轨胶轮车设定乘坐人数上限并分散乘坐,架空乘人装置(猴车)加大间距。

缩短班前会时间,会议室保证通风良好,参会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增大座位间隔。

采矿过程中如打眼、支护、瓦斯抽采等作业应当避免人员聚集,工作面回风侧应当尽量减少作业人员数量和工作时间。

合理组织安排班中餐,确保分时段、分区域、分批次就餐。

在安全允许的条件下,使用有效的消毒剂(禁止使用酒精)每天定时对主要通风机、局部通风机、巷道路面、硐室和运输工具进行消毒处理。

井下作业前应当对频繁接触的设备设施和劳动工具等进行消毒。出井口设置洗手池,配备必要的洗消用品。人员出井交还的矿灯、自救器、人员定位卡等应当消毒后再归还。

更衣洗澡分时段、分批次进行,应当使用淋浴,洗澡时增加与其他人距离,洗澡更衣后尽快离开。

8.露天矿防控管理。穿孔、装载、运输作业优先使用机械化、自动化程度高、带空调驾驶室的设备,司机换岗时应当对驾驶室进行消毒处理。车辆进出时,门卫室值班员和司机应当避免不必要的接触。

9.其他矿山开采防控管理。针对有多人操作的设备,应当定时对操作按钮、把手等人员接触频次高的物体或部件表面进行消毒,允许佩戴手套操作的岗位,员工尽量佩戴手套进行操作。

(二)制造业以及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企业

10.厂区出入口登记与管理。对进出厂区的员工进行体温检测,发现体温异常人员立即将其转移至临时隔离区域,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置。加强外来人员登记与管理,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外来人员进入;确需进入厂区的,需询问单位、健康状况、接触疫情发生地区人员等情况,体温检测符合要求并佩戴口罩,方可入厂。

11.工作场所清洁和消毒。保持工作环境整洁卫生,定期消毒。做好工作场所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应当对操作按钮、把手等人员接触频次高的物体或部件表面定时消毒。操作岗位允许佩戴手套的,员工尽量佩戴手套进行操作。

12.工作场所通风换气。工作场所应当加强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在工艺允许的情况下首选自然通风,在自然通风不能满足要求的情况下,辅以机械通风。采用机械通风的厂房,应当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人均新风量应当≥30m3/h。使用中央空调通风时,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指南》对空调系统进行管理,定期对空调系统进行清洗,对空调回风口过滤网进行消毒。采用全新风模式时关闭回风系统。

四、公共区域疫情防控和管理

13.会议管理。控制会议频次和规模,尽量缩短会议时间。提倡采用视频、电话等线上会议。必须集中召开的会议,参会人员需做好个人防护。

14.就餐管理。员工食堂应当设置洗手设施和配备消毒用品,供就餐人员洗手消毒。做好炊具餐具消毒工作,不具备消毒条件的要使用一次性餐具,采取分餐、错峰用餐等措施,减少人员聚集,用餐时避免面对面就坐,不与他人交谈。

15.宿舍管理。员工宿舍应当严控入住人数,设置可开启窗户,定时通风,对通风不畅的宿舍应当安装排风扇等机械通风设备。盥洗室配设洗手池和消毒用品,定时清洁。

16.清洁消毒。安排专人对办公区域、会议场所、生活设施及其他人员活动场所和相关物品定时消毒,电梯按钮、门把手等频繁接触部位应当适当增加消毒次数。

17.做好医务服务。设立医务室的企业要调配必要的药物和防护物资,配合疾控部门规范开展隔离观察和追踪管理。未设立医务室的企业要与就近医疗机构建立联系,确保员工及时得到救治或医疗服务。关心关爱员工心理健康,及时疏解员工心理压力。

18.垃圾收集处理。在公共区域设置口罩专用回收箱,加强垃圾箱清洁,定期进行消毒处理。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集并清运。

五、指导员工做好个人防护

19.强化宣传教育。企业应当对员工进行疫情防控教育,让员工掌握正确佩戴口罩、清洁消毒等防护知识,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在厂区和生活区显著位置张贴卫生防疫宣传海报挂图等宣传品。

20.加强个人防护。员工在进入厂区或施工现场后应当全程佩戴符合要求的口罩。接触粉尘的工作场所应当优先选用KN95/N95及以上可更换滤棉式半面罩、全面罩,定期消毒,更换滤芯,使用过程中应当有效防止因喷雾、水幕、湿式作业淋湿滤芯而降低防护性能。接触化学毒物的劳动者,除配备与职业病危害因素相适应的防毒面具(含滤毒盒)外,还应当根据工作场所人员情况,选配具有防颗粒功能的滤棉。在宿舍、食堂、澡堂、地面值班室、办公室、休息室等区域可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21.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加强手部卫生,尤其是在佩戴和摘除口罩/面具、更换滤棉后,应当及时洗手。现场没有洗手设施时,可使用免洗消毒用品进行消毒。打喷嚏或咳嗽时要用纸巾、手绢、衣袖等遮挡,倡导合理膳食、适量运动、规律作息等健康生活方式。

22.加强班后活动管理。休息期间,员工要减少不必要外出,避免去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不得聚集聊天、打牌等,降低聚集感染风险。

六、做好异常情况处置与报告

23.设立隔离观察区域。当员工出现可疑症状时,应当及时到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并报告当地疾控部门,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及时安排员工就近就医。

24.封闭相关区域并进行消毒。发现可疑症状员工后,立即隔离其工作岗位和宿舍,并根据医学观察情况进一步封闭其所在工作场所以及员工宿舍等生活场所,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同时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对其活动场所及使用物品进行消毒。配合有关方面做好密切接触者防控措施。

25.做好发现病例后的应对处置。企业一旦发现病例,要实施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防控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疫点消毒等工作。根据疫情严重程度,暂时关闭工作场所,待疫情得到控制后再恢复生产。

附件2.疫情期间国家部委和部分省市支持企业发展政策汇编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友情链接

主办: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琼ICP 05000041 号     技术支持:开普云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0000003    琼公网安备 46010802000268号

维护人员电话:0898-65331195    电子邮箱:iitb@hainan.gov.cn

欢迎光临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手机版 | 电脑版

版权所有@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中文域名: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政务
主办: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琼ICP 05000041 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0000003
     琼公网安备 46010802000268号
运行维护: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技术支持:开普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