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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78663548-8/2023-44661 主题分类:交通、工业、信息化
  • 发文机关: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成文日期:2023-03-10 10:32
  • 标       题: 关于做好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和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 文       号:琼工信企业〔2023〕39号发布日期: 2023-03-13 10:32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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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第五批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和第二批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琼工信企业〔2023〕39号

各市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和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3〕23号)要求,现就我省做好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和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有效期内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申请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工信部认定的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提出复核申请。

(二)申报和复核企业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22〕63号)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关认定标准。

(三)已成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单项冠军产品的企业,不再推荐申请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的企业,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企业,不予推荐。

二、申报和推荐程序

(一)企业自主申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和复核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企业自2023年3月15日至4月10日期间,通过线上系统(zjtx.miit.gov.cn,技术支持电话:0571-56137700),按要求填报上传有关材料。同时将纸质材料于2023年4月20日前提交所在市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线上与线下数据应保持一致。

(二)市县组织初审。各市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关认定标准,对企业申报和复核材料进行初审,确定推荐企业,向省工信厅推荐。

(三)省工信厅审核推荐。省工信厅根据认定标准,组织对推荐企业申报、复核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进行实地抽查,审核通过的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

三、工作要求

(一)各市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围绕主导产品属于重点领域、产业链配套能力强的企业,进行广泛动员、积极推荐申报;务必通知到每家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逐家给出复核意见并填写汇总表。要严格把握申报要求,坚持标准、严格把关,确保所推荐企业符合申报条件、申报资料客观真实。

(二)各市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本地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申报,逾期工信部线上系统将关闭不再受理。

(三)请各市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于2023年4月25日前将推荐文件、企业推荐汇总表汇总表(附件4、附件5,均为一式两份)和企业纸质申报和复核材料(要求见附件7)报送省工信厅。

(四)本次申报、复核工作,我厅未委托任何机构开展培训,不需要也不建议通过任何中介机构辅助申请。

特此通知。

附件: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和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附件2: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

附件3: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

附件4: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汇总表

附件5: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

附件6: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

附件7:纸质材料清单、数量及装订要求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3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陈贻光,联系电话:6536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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