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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发布机构: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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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公布2021年度海南省
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名单的通知
琼工信企业〔2021〕151号
各市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琼工信企业〔2018〕82号)和《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海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有关要求,经企业自愿申报、市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推荐、专家评审并公示无异议。现认定:海口国家高新区孵化器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海南复兴城产业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海南股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海南省管理现代化研究会、海南热作高科技研究院股份公司、海南信联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启迪之星(三亚)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三亚崖州湾科技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三亚斯特达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等9家单位为“海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下简称“示范平台”)。
2021年度示范平台有效期为3年(自2021年8月6日至2024年8月6日),有效期满自动撤销示范平台称号。
各市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示范平台的引导、扶持和管理,不断加强和改善中小企业服务,推动本地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获得认定示范平台的单位,要不断创新服务手段,拓展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能力,主动开展公益性服务,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着力推动全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健康快速发展。
特此通知。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8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