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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发布机构: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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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
整改措施(序号1)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经严格验收核查,我厅已高标准完成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1的整改并验收通过。根据《海南省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销号工作办法》(琼环督字〔2023〕3号)相关规定,现予公示公开,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具体日期为2025年10月20日至10月31日),公示期间如对整改成效存有异议,请及时向我厅反馈。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
整改措施(序号1)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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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
措施序号(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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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牵头单位 |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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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时限 |
2025年3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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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韩先生,0898-65356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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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扎实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坚持生态立省不动摇,深入推进清洁能源汽车、“禁塑”等标志性工程,推动形成一批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生态文明实践范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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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成效 |
2024年推广新能源汽车12.2万辆,同比增长17.7%,完成年度目标的122%,新增车辆中新能源汽车占比58.2%,领跑全国省级地区;全省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占汽车保有总量的19.3%,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16倍。积极引进生物降解材料企业,大力发展全生物降解材料产业。全省形成年产改性料3.45万吨、餐饮具4.5万吨、膜袋5.71万吨的生产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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