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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委托开展部分工信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的询价函
2024-04-05 13:01 来源: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发布机构: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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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委托
开展部分工信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的询价函

为做好进一步规范我省工信财政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拟委托具备相关专业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我省部分工信财政资金(包括2023年海南省无线电管理经费资金、2022年海南省5G建设运营财政补贴资金、海南省2022年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补贴资金、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重点应用领域示范应用项目奖励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

一、委托内容

(一)2023年海南省无线电管理经费资金绩效评价

1.项目内容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的《无线电频率占用费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评价办法》(工信厅无函〔2022〕175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无线电管理经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工无函〔2024〕172号),对2023年度无线电管理经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评价范围包括2023年度资金及以前年度结转资金(资金执行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决策情况、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相关管理制度办法健全性及执行情况、实现产出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取得效益情况、以往审计和评价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等。主要内容如下:

(1)制定绩效自评工作方案

根据无线电管理经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相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绩效自评工作方案。

(2)收集绩效自评材料

按照国家无线电管理经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要求,全面收集整理2023年度无线电管理经费资金支出的相关材料。

(3)对收集资料进行审查核实

对绩效自评材料准确性和真实性,以及资金支出合法性、合理性和合规性进行客观、公正的核查。

(4)综合分析并形成自评结论

深入分析绩效自评的基本内容,评价内容包括决策情况、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实现产出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取得效益情况、以往审计和评价发现问题整改。对各项评价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评分,形成评价结论,得出评价分值,并确定相应的绩效等级。

(5)撰写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综合分析情况及评价结论,撰写绩效自评报告,报告需包括基本情况、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绩效自评指标分析、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等内容,同时结合工作职责和绩效评价工作实际,围绕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考核标准等,对改进提升绩效评价工作研提意见建议。

2.项目成果

2024年5月10日前根据评价结果出具绩效自评报告,全面评价无线电管理经费资金使用效益,为改进无线电管理经费资金管理和使用提供专业建议,并配合做好2023年度无线电管理经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二)2022年海南省5G建设运营财政补贴资金绩效评价

1.项目内容

根据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琼府办〔2011〕184号)、省财政厅《海南省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实施方案》(琼财绩〔2022〕376号)及《海南省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琼财绩规〔2022〕1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对海南省2022年度5G建设运营财政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和实施效果进行绩效评价,评价范围:对全省各市县(不含三沙市)2022年5G补贴资金实施专项绩效评价。评价内容主要包括,一是业务完成情况:对本项目业务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内容包括项目前期准备工作、项目执行过程中的管理、目标完成程度、产生的社会效益和可持续影响等;二是财务执行情况:对项目资金使用和财务管理情况进行评价,内容包括预算执行情况、财务管理情况和会计信息质量等。

(1)涉及区域:海南省18个市县(不含三沙市)。

(2)评价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①专项资金基本情况,包括项目背景、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等。

②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③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④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A.项目决策情况;

B.项目过程情况;

C.项目产出情况;

D.项目效益情况。

⑤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⑥有关建议。

2.项目成果

2024年9月20日前,整理、汇总、分析、评价,出评价报告初稿并征求意见,9月30日前出具正式评价报告,全面客观评价全省2022年5G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和实施效果,为规范财务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供专业建议。

(三)海南省2022年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补贴资金绩效评价

1.项目内容

根据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的《海南省2022年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若干措施》(琼工信汽车〔2022〕52号)和《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海南省公安厅关于海南省2022年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补贴申报的通知》(琼工信汽车〔2022〕140号)等文件相关要求,省财政厅下达6000万元,后调剂800万元,共计6800万元用于海南省2022年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补贴拨付。

评价范围包括2023年度实际兑付的补贴资金,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决策情况、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相关管理制度办法健全性及执行情况、实现产出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取得效益情况等。

2.项目成果

2024年4月30日前根据评价结果出具绩效评价报告,全面评价海南省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补贴资金使用效益,为改进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补贴资金管理和使用提供专业建议。

(四)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重点应用领域示范应用项目奖励资金绩效评价

1.项目内容

根据《海南省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实施方案》(琼工信汽车〔2021〕195号)和《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重点应用领域示范应用项目申报的通知》(琼工信汽车〔2022〕152号)等文件相关要求,省财政厅下达2600万元,后调减800万元,共计1600万元用于海南省换电模式重点应用领域示范应用项目奖励资金。

评价范围包括2023年度实际兑付的换电项目奖励资金,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决策情况、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相关管理制度办法健全性及执行情况、实现产出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取得效益情况等。

2.项目成果

2024年4月30日前根据评价结果出具绩效评价报告,全面评价海南省换电模式重点应用领域示范应用项目奖励资金使用效益,为改进换电模式重点应用领域示范应用项目奖励资金管理和使用提供专业建议。

二、报价要求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28万元。

三、人员要求

要求项目参与人数不少于6人,报价单位根据项目特点及实际工作需求,合理配置具丰富项目经验的管理人员,项目人员应具有专项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经验。

四、报价材料

报价材料需同时提供纸质件和电子版。报价材料包含以下内容:

(一)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机构简介及业绩、优势等相关材料;

(四)项目实施方案,包括服务方案、工作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等项目服务团队;

(五)报价单位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供网上查询截图;

(六)保密承诺函;

(七)报价函;

(八)其它报价材料要求见附件。

五、其他相关事项

(一)以上报价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后,同时扫描成电子版光盘,纸质件和电子版光盘一并用信封密封并加盖骑缝章,在封面处标注报价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电话、传真),所提供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二)凡有意参与报价者,请于2024年4月10日前将报价材料送至海南省无线电监督管理局四楼财务室(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兴丹路10号),联系电话0898-65381554。

(三)根据报价情况及综合评分情况择优选定。

(四)综合比选专家评审费用由成交单位承担。

附件:1.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2.技术、商务评分表

3.响应文件内容和格式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4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部分工信财政资金绩效评价询价函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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