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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发布机构: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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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无线电监督执法行政处罚决定书公示
案件名称:海南邦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应当取得型号核准而未取得型号核准的无线电发射设备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琼工信罚〔2023〕5号。
处罚机关: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处罚生效期:2023年8月7日。
行政相对人名称:海南邦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处罚类别: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处罚事由:2023年7月21日,执法人员联合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在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海秀路39号申鑫国际广场A3008开展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海南邦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应当取得型号核准而未取得型号核准的无线电发射设备,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无线电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表》第13条第二款。
处罚结果:没收违法通信干扰器(仪)设备20套,没收违法所得款项人民币8720元,并处违法销售设备货值5%的罚款人民币436元,共计处罚没人民币9156元。
投诉举报电话:0898-65326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