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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智能汽车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管理办法(暂行)》新旧政策差异?
2023-12-07 10:57 来源: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发布机构: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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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海南省智能汽车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管理办法(暂行)》新旧政策差异?

答:为适应行业提出的新需求,加快智能汽车产业化进程,《办法》主要在以下方面进行了修订。

一是优化了高速公路测试申请要求,由原《办法》要求的单车自动驾驶道路测试行驶里程超过1万公里调整为“单车自动驾驶道路测试行驶里程不低于1000公里且同型号车辆累计测试里程超过5000公里”,降低了申请门槛;并将高速公路测试扩展到载人载物示范应用、商业化试点及无人化。

二是在示范应用基础上增加具有探索性的商业化试点活动,作为示范应用的特殊范畴,允许经过一定时间或里程示范应用、安全可靠的车辆开展收取一定费用的载人载物商业化试点;取消了申请主体运营资质资格的要求,强化实际运营模式和安全保障能力,降低商业化试点准入门槛,减轻市场主体经营成本。

三是在有“安全员”测试示范的基础上增加了无人化测试示范,允许经过一定封闭场地检测及里程测试示范的车辆开展“驾驶位无人”的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及商业化试点活动,鼓励各主体在安全可靠的前提下充分验证自动驾驶技术,加快推动自动驾驶技术的发展。

四是优化了开放测试和示范应用路段或区域的流程,提出对于高速、国道、省道公路以及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道,由各市(县)政府选取适合路段或区域,经联席工作小组审定后开放;对于其他道路,由各市(县)政府自行组织审核划定并开放。

五是突破自动驾驶测试示范区域“路障”,提出智能汽车异地测试示范认可机制,针对已在国内其他城市开展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及商业化试点的主体,拟在本省开展相同或类似活动的,可减免或简化相关申请要求,以减少企业重复测试示范负担,减轻测试示范成本。

六是对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主体增加了数据安全、网络安全等方面的保障要求。

七是取消“道路测试/示范应用通知书”的发放要求,将相关安全性要求调整为企业安全性自我声明,简化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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