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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发布机构: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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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游艇行业绿色工厂规范条件(试行)》政策解读
近日,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了《海南省游艇行业绿色工厂规范条件(试行)》(琼工信规〔2023〕7号)(以下简称《规范条件》),为便于理解《规范条件》,做好游艇行业绿色工厂规范条件相关工作,现将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规范条件》的编制背景是什么?
2022年3月,海南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海南自由贸易港游艇产业促进条例》(以下简称《促进条例》),是海南省第一部以促进产业发展为主要出发点的创制性立法。条例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政策措施,推动游艇研发、设计、制造、维修等产业发展。2022年6月,经省政府同意,省工信厅印发了《海南省促进游艇修造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4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着力推动游艇从应用到制造,从消费到生产,加快培育游艇装备修造产业。
为贯彻落实《促进条例》以及《行动计划》中对于游艇修造行业规范标准制定的相关要求,根据GBT 36132-2018《绿色工厂评价通则》,DB 46∕T 574-2022《海南省绿色工厂评价技术规范》,CBT4522-2022《船舶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等相关规范标准,我厅组织中国船级社海南分社建立联合工作小组,研究制定《海南省游艇行业绿色工厂规范条件(试行)》,加快推动游艇制造行业绿色发展,并为游艇制造企业落地海南提供参考指南,通过打造标准规范的产业发展生态,推动我省游艇修造产业绿色化、高端化、规范化发展,引领游艇修造企业集聚。
二、《规范条件》制定过程中,主要开展了哪些工作?
一是开展政策研究。查询国家、海南省绿色工厂评价文件,深入了解国家相关部委对绿色制造、绿色工厂的有关部署与要求,深入分析国内外游艇行业现状和海南省游艇行业发展趋势,编制框架大纲。
二是开展调研座谈。实地调研海南省游艇制造企业的生产现状,分析游艇行业现状,从游艇修造企业的基础设施、管理体系、能源与资源投入、产品、环境排放、绩效等方面,提出游艇行业的绿色工厂规范条件,编制《规范条件》草稿。同时,以座谈会形式,邀请游艇企业对《规范条件》提出完善意见和改进建议。
三是充分征求意见。书面征求了省直有关部门及相关市县的意见,召开专家评审会充分听取专家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四是认真修改完善。根据各方面意见,不断完善文件内容,形成《规范条件》。
三、《规范条件》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规范条件》包括范围、基本条件要求、基础设施要求、管理体系要求、能源与资源投入要求、产品要求、环境排放要求、绩效要求、规范条件管理、规范性引用文件、附则等十一个要点内容。
一是范围,主要明确制定《规范条件》的目标要求、背景意义、文件依据以及适用范围。
二是主要评价内容,包含游艇行业绿色工厂评价指标体系的基本条件要求、基础设施要求、管理体系要求、能源与资源投入要求、产品要求、环境排放要求、绩效要求等七个方面。在科学和可操作性的基础上,体现了海南特色和游艇行业特色。
三是规范条件管理,主要对企业申报、主管部门审核、授予荣誉称号等绿色工厂评定流程进行了说明。
四是规范性引用文件,主要包括《规范条件》规范性引用相关标准文件。
五是附则,主要明确《规范条件》的解释权和施行时间。
附件1为评审标准,明确各项考核指标要求,便于工厂自评或相关部门组织评审使用。附件2为游艇行业自评报告格式及模板,供企业自评使用。
四、《规范条件》的制定工作遵循哪些原则?
《规范条件》的制定工作本着一致性、先进性、可操作性以及针对性原则:
一是一致性。与绿色制造基本要求、相关政策、法规、标准、管理办法等协调一致。评价总体结构与《船舶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CB/T 4522-2022)保持一致,包括:基本要求、基础设施、管理体系、能源资源投入、产品绿色化、环境排放、绩效等7个一级指标。
二是先进性。体现海南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引领性,综合绩效指标应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三是可操作性。评分表在《船舶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CB/T 4522-2022)基础上进行了优化整合,提升了操作性。企业、第三方服务机构等具体开展绿色工厂创建、评价的技术文件,通过细化判定准则、评分方法等,充分满足可操作性要求。
四是针对性。突出游艇行业特点,例如游艇造修打蜡、涂制胶衣、积层等工艺过程产生了一定量的挥发性有机废气、突出了大气污染排放、水污染的评分指标,以重点关注游艇造修企业对海南省大气环境及水环境的影响,充分体现引领性。
五、《规范条件》是如何设置指标体系的?
在科学和可操作性的基础上,重点考虑了海南特色和游艇行业特色,在《船舶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CB/T4522-2022)和《海南省绿色工厂评价规范》(DB46/T 574-2022)的基础上合理融入地标所特有的指标要求,并根据海南省游艇产业特点对指标作出合理调整。
一方面,评价指标体系分为两级,一级指标包括基本要求、基础设施、管理体系、能源与资源投入、产品、环境排放、绩效七个方面,下设若干二级指标。
另一方面,通过对海南省生态保护及游艇行业相关政策的研判,将评价指标划分为红线类、规范类及鼓励类三类:
(1)红线指标为否决项,不参与评分,也是工厂参与评价的原则要求,不达标不能评价为绿色工厂(即一票否决)。
(2)规范性指标为工厂应达到的规范性要求,也是工厂参与评价的前提基础。
(3)鼓励性指标为希望工厂努力达到的提高性要求,具有先进性。
六、《规范条件》如何实施与管理?
企业自行申报,填写《海南省游艇行业绿色工厂申请报告》,并对照评定标准逐项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经市(县)区主管部门初审后,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评定,经征求省级相关部门意见、公示后,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授予荣誉称号,按照相关政策给予奖励。组织申报评定时与省绿色制造评审工作统筹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