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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发布机构: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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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优化中小企业发展
环境奖励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一、关于政策背景和依据
答: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各市县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进行评估,旨在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评促优,压实各市县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主体责任,不断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财政措施的通知》(琼府办〔2021〕65号)和《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琼财建〔2021〕961号),形成《海南省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奖励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对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排名靠前的5个市县予以奖励,鼓励支持市县开展各类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完善服务体系。
二、关于主要内容
答:《细则》共四章十三条。包括总则、奖励标准和资金用途、监督与管理、附则,对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奖励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总则”部分共三条,主要是对奖励资金进行解释,并规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及各市县的主要职责。
“奖励标准和资金用途”部分共四条,主要是明确奖励额度,以及资金主要使用方向。
“监督与管理”部分共四条,主要是对资金下达市县后,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附则”部分共两条,主要是规定《细则》有效期等内容。
三、关于资金奖励标准
答:省财政厅对2021年度起每年排名前5名的市县,每个市县给予500万元奖励。
四、关于资金使用方向
答:获得奖励资金的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制定奖励资金管理使用方案,资金使用方向如下:
一是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市县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公益性服务。支持市县开展政策宣传、运行监测、减负调查、管理咨询、创新赋能、创业辅导、企业管理、投融资、上市辅导、人力资源、育才引才、市场拓展、商业策划、政务商务代理、法律咨询、知识产权、权益保护与维权等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完善服务体系,为中小企业纾困解难。
二是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和能力提升。支持市县构建从“创新型企业”到“单项冠军”发展的梯度企业培育体系。推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支持市县为“小升规”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技术创新、上市辅导、创新成果转化与应用、数字化智能化改造、上云用云及工业设计等服务;支持为列入“小升规”重点培育库的企业实施精准对接服务,做好升规纳统服务。支持市县组织实施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支持组织开展中小企业跨行业、跨区域协作以及对外交流合作工作。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发展。
特别强调,奖励资金不得用于道路、住房、楼堂馆所等设施建设,不得用于人员工资福利、办公经费、差旅费等,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五、关键词诠释
答:《细则》中所称的全省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是指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有关规定,组织第三方机构开展的针对各市县中小企业发展环境年度评估,评估工作包括建立评价体系、市县填报数据、企业问卷调查、市县实地调研等程序。评估工作结束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评估结果报送省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