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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废止《海南省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实施细则(暂行)》意见的公告
来源: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发布日期: 2024-02-06 00:01      开始日期: 2024-02-06 00:01      结束日期 2024-03-06 23:59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
公开征求废止《海南省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
评价管理实施细则(暂行)》
意见的公告

    依据《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8年26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我省出台《海南省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琼工信规〔2019〕2号),以下简称《细则(暂行)》。因《细则(暂行)》所述评价活动是企业按照自愿原则自行组织的活动,评价结果已不是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强制必备条件,自文件出台以来我省也没有相关企业开展评价活动,文件未能发挥实效。现我厅拟对《细则(暂行)》进行废止,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公开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4年2月6日至3月6日,(共30天)

    二、意见反馈途径

    1.信函:: 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712室

    2.电子邮箱:gxt712@qq.com

    3.电话:0898-65356410


    附件:《海南省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实施细则(暂行)》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2月5日

    

附件:海南省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实施细则(暂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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