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78663548-8/2024-30493 主题分类:交通、工业、信息化
- 发文机关: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成文日期:2024-12-04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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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关于做好工业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4-12-05 11:12
- 备案登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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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效 性:有效有效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做好工业领域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各专业技术人员:
为加强我省工业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不断提升专业技术人员能力素质,促进知识结构更新,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5年第25号令)和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海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培训平台试运行的通知》要求,工业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应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现就做好全省工业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具有工业领域专业技术资格且在我省工业领域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中工作的人员,或不具有工业领域专业技术资格但在我省工业领域从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人员。
二、继续教育内容及要求
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工业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
专业技术人员可通过下列方式参加继续教育,计入本人当年继续教育学时:
(一)参加培训班、研修班或者进修班学习;
(二)参加相关的继续教育实践活动;
(三)参加远程教育;
(四)参加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学术访问等活动;
(五)符合规定的其他方式。
三、继续教育时间
继续教育培训截止时间为各培训年度12月31日。
四、海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培训平台操作说明
(一)完成平台注册
海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培训平台由省委人才发展局建设,面向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用人单位、继续教育机构等提供继续教育服务。平台试运行时间为2024年11月30日至2025年12月1日。
工业领域用人单位及专业技术人员须按要求完成海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培训平台注册工作(具体操作手册见平台首页通知公告栏),并组织和指导本单位所有专业技术人员在平台完成个人注册。
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包括目前暂未就业或暂无用人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有继续教育需求的其他人员,按要求自行在平台完成个人注册(具体操作手册见平台首页通知公告栏),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教育、卫生健康、住建、财会、食品药品等行业领域已建有省级继续教育培训平台的,保持原平台学习方式不变,其所属行业领域用人单位及专业技术人员无需在海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培训平台注册,有关基础数据信息待完成平台端口对接后从系统统一导入。
(二)平台注册、登录方式
1.方法一:直接登录平台网址http://113.59.48.193:9090/
方法二:先登录海南自贸港人才工作网,再点击网页中海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信息平台栏目页面,再点击海南省继续教育管理信息系统进入即可。
2.各级行业主管部门选择“行业主管部门”注册、登录,用人单位选择“用人单位”注册、登录,专业技术人员选择“专业技术人员”注册、登录,分别进行相关操作。
3.行业主管部门、用人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平台首页“通知公告”栏。
(三)账号注册、审核基本路径
平台账号实行实名注册,实现分级分类管理,专业技术人员注册由用人单位审核;用人单位注册由行业主管部门审核;行业主管部门注册由同级人才发展部门审核。
(四)账号集中注册审核时间
1.用人单位注册(2024年12月1日—6日)
2.专业技术人员注册(2024年12月7日—31日)
各类用户使用平台前,应先认真学习《用户操作手册》(详见平台首页通知公告栏),了解各项功能实现情况及操作流程。
(五)其他保障服务
试运行期间,为满足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线上学习需要,平台“继续教育学习”模块“继续教育超市”提供了部分课程资源链接,个人可根据实际需求,自行自愿选择有关课程学习。个人完成平台注册后即可线上学习,所学课程可按年度计算学时。
平台操作使用问题可通过平台首页智能客服、在线客服或技术服务热线0531-68962778或18654665067(向老师)进行咨询。相关意见建议也可反馈至398823147@qq.com,以便进一步提升管理系统服务质效。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12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