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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78663548-8/2023-37088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成文日期:2023-02-05 19:57
  • 标       题: 2023年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部门预算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3-02-05 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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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部门预算说明目录

第一部分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   部门收支总表

八、   部门收入总表

九、   部门支出总表

十、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概况

一、主要职能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是主管全省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工作的省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政策规定,规划工业和信息化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研究拟订工业和信息化改革方案,提出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工业和信息化方面的政策建议。

(二)负责协调全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行业的发展和管理,规范行业行为;指导工业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省工业和信息产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工业和信息产业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承担全省工业和信息产业领域招商项目综合管理和协调服务;提出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意见。

(四)协调推进全省工业和信息产业配套体系建设,推进重点工业和信息产业链的构建,培育和促进全省工业和信息产业基地建设,指导协调工业和信息产业开发区的建设和发展;研究提出优化全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政策建议。

(五)负责监测分析全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指导和监督全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应急管理、产业安全;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六)负责全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技术进步、技术创新、技术引进和消化吸收;负责全省发展装备制造业的组织协调,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开展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

(七)组织实施全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参与相关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协调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八)负责全省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的综合管理。负责中小企业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和服务,综合协调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和非国有经济发展中的有关重大问题。

(九)负责统筹推进全省信息化工作。制定全省信息化规划,监督指导全省信息化、大数据建设;推动信息通信业融合发展,促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融合及推广应用,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协调推进全省信息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十)统筹实施网络强国战略、“互联网+”行动,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推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卫星导航、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建设“数字海南”;协调推动全省信息消费工作。

(十一)推动网络之间互联互通,保障公平竞争;监督执行工业和信息产业技术标准和安全标准;协调推进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开展工业信息系统安全保障工作。

(十二)负责全省无线电应急处置工作;按规定统一配置和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设置、使用和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有关工作;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协调处理电磁干扰工作;依法维护空中电波秩序,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负责使用辐射无线电波的非无线电设备管理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本级。

第二部分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3年部门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9872.0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06976.9万元,主要是促进高质量发展资金项目支出增加。其中,收入总计149872.06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149401.61万元、上年结转470.4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总计149872.06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7.3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8.57万元、教育支出39.09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48342.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4.46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二、关于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9872.0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06976.9万元,主要是促进高质量发展资金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7.34万元,占0.68%;卫生健康支出158.57万元,占0.11%教育支出39.09万元,0.0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48342.61万元,占98.97%;住房保障支出314.46万元,占0.2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352.2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63.4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而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665.0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26.0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58.5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11.3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4.教育支出(类)进修与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39.0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9.76万元,主要是为了推动实体经济发展,增强工业信息行业培训力度。

5.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资源勘探开发(款)一般行政运行(项)和资源勘探开发(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525.26万元,比上年减少2548.72万元,主要用于厅内部行政管理事务和工业信息化领域行政管理事务。

6.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和资源勘探开发(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13964.35万元,比上年减少23473.21万元,主要用于厅内部行政管理事务和工业信息化领域行政管理事务。

7.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无线电及信息通信监管(项)2023年预算数为3371万元,比上年增加2842.66万元,主要用于海南省无线电监督管理和发展

8.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产业发展(项)2023年预算数为128200万元,比上年增加128200万元,主要用于促进海南省工业和信息产业高质量发展。

9.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40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世界新能源汽车大会支出。

1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中小企业发展专项(项)2023年预算数为590万元,比上年减少307万元,主要用于推动中小企业发展支出。

11.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92万元,比上年增加292万元,主要用于海南省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开办支出。

12.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款)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000万元,比上年增加1000万元,主要用于对往年博鳌东屿岛车联网项目的补助。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313.68万元,比上年增加89.2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23年预算数为0.77万元,比上年增加0.03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部分符合条件人员购房补贴。

三、关于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4953.1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355.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交通费用;

公用经费597.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办公设备购置等。

四、关于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3.49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25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2023年,省外事部门正在针对解封后,制定各部门出国指标,待指标下达后,我厅将根据外事和财政部门有关要求,拟定出国计划,将出国(境)组次,出国(境)人次报外事部门审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4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公务接待费4.49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结合2023年部门工作安排,预计2023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9批次,接待人数为358人。

五、关于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六、关于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和单位资金;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教育支出、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3年收支总预算149872.06万元。

七、关于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3年收入预算149872.0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470.45万元,占0.31%;经费拨款收入149401.61万元,占99.69%;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

八、关于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3年支出预算149872.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53.19万元,占3.3%;项目支出144918.87万元,占96.7%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本级机关运行经费预算597.24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本级运转类和特定目标类项目的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7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2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3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本级共有车辆28辆,其中,公务用车8辆,执法用车2辆、特殊业务用车18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59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38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149401.61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

其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1.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资金项目,预算安排128200.0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工业企业扩大投资和技改提质奖补、省生物医药产业研发券奖励、省先进装备制造首台套奖励、支持现代生物医药产业做大做强的奖补、激励企业上规模奖励(工业和信息产业)等事项。绩效目标是促进海南省工业和信息产业高质量发展。

2.海南省2022年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补贴资金项目,预算安排6000.0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省政府关于新能源汽车促销费要求,用于新能源汽车消费奖励。绩效目标是分批次对2022年在我省购买上牌的新能源载货营运汽车、城市环卫车、旅游客车及班线车,上牌起一年内达到一定运营里程后给予运营服务补贴,和对2022年个人及其他领域在我省购买上牌的新能源汽车,上牌起一年内充电量达到相应要求,给予充电费用补贴。

3.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重点应用领域示范应用项目,预算安排2600.00万元,主要用于根据《海南省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实施方案》(琼工信汽车〔2021195),在2021-2022年试点期内,对巡游出租车、中重型卡车等重点应用领域示范应用项目给予奖励。绩效目标是对示范应用项目中推广的中重型卡车和巡游出租车给予奖励。

4.2023年无线电管理经费项目,预算安排3371.00万元,主要用于维护好海南空中电波秩序,保护合法台站免受有害干扰。绩效目标是保证设备正常运转,推动全省无线电频谱资源有效利用。

5.博鳌东屿岛车联网项目,预算安排1000.00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博鳌东屿岛车联网项目方案编制、实施建设、应用示范及运营管理等奖补。绩效目标是取得良好示范效果及组织常态化运行推广,为广大游客、群众提供自动驾驶体验。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用于反映税收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捐赠收入等财政收入。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是用于反映政府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或特定基础设施建设,依法依规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三、其他财政资金收入:指用于反映政府为履行职责,依法依规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除教育收费以外的各种财政性资金。

四、收回存量资金收入:指用于反映各级财政部门收回的上缴国库但不列入预算的存量资金,包括收回单位实有账户存量资金、收回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资金、收回转移支付存量资金和收回财政专户存量资金。

五、事业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用于反映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收回存量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往来收入以外的收入。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预计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教育收费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收回存量资金收入”、“单位自有资金收入”收入不足安排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上年结转结余收入指用于反映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等。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十二、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3年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部门预算(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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