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78663548-8/2025-39830 主题分类:交通、工业、信息化
- 发文机关: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成文日期:2025-01-21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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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2025年无线电监管事项“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计划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5-01-21 10:02
- 备案登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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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效 性:有效有效
2025年无线电监管事项
“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计划
为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开展无线电监管事项“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抽查时间
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抽查对象及范围
已经办理的无线电频率使用单位和个人;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单位和个人;卫星地球站设置、使用单位和个人;在国内销售、使用的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生产、进口和销售单位和个人。
三、抽查内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检查是否按照许可事项设置使用无线电频率、台站;销售无线电发射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无线电管理有关规定、取得型号核准、办理销售备案。
四、抽查频次
全年完成4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具体时间依据工作实际实施。
五、名单抽取
(一)通过“审管法信”平台,采取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从监管对象库中随机抽选被检查对象。
(二)通过“审管法信”平台,从执法人员库中随机抽取执法人员。
(三)被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确定后,由“审管法信”平台随机匹配,生成待检名单表。
六、组织实施
(一)检查方式。按照待检名单表内容,进行实地检查,执法人员不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出具《现场检查通知书》,说明检查理由和检查内容。执法人员填写《行政检查记录表》(详见附件1)、《在用无线电台(站)检查表》(详见附件3)、《无线电频率使用检查表》(详见附件4),并由被检查单位或个人提出意见、盖章或签字确认。
(二)抽查结果公示。执法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将抽查结果填报“海南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并在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及处理方式通过省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
附件:1.行政检查记录表
2.2025年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表
3.在用无线电台(站)检查表
4.无线电频率使用检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