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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发布机构: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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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
委托开展海南代表团赴印尼出访活动
服务的询价函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机关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我厅拟委托具备资质和能力的第三方机构开展海南代表团赴印尼出访活动服务。相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委托内容
海南代表团赴印尼出访活动服务项目(除机票外的城市间交通、住宿、餐食、公杂、翻译、会务、签证、保险等事项;代表团成员包括厅级领导2人,处级干部1人,科级干部1人)。
二、报价要求
结合以上委托内容及工作需求,最高报价不超过12万元。
三、报价材料
报价材料应包括如下内容:
(一)报价函(含测算明细,超过最高报价金额无效);
(二)机构法人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三)承接本委托内容的实施方案;
(四)本单位简介、近两年来承接相关服务活动的案例材料等。
(五)报价单位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供网上查询截图。
四、申报时间
凡有意参与报价者,请于2024年11月28日前将报价函盖章扫描件及相关材料发送至我厅消费品工业处邮箱85977792@qq.com,联系电话:0898-65343143。
五、其他要求
服务方在项目合作过程中了解、获悉的有关项目及相关政治、商业信息,在服务期间以及项目完成后,均应承担保密义务。涉及住宿、餐食、公杂的费用预算须遵循因公出国相关财务管理规定。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