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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制造业创新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2023-03-23 08:53 来源: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发布机构: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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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制造业创新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近日,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了《海南省制造业创新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琼工信规〔2023〕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便于理解《管理办法》,做好制造业创新中心的认定管理工作,现将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管理办法》的编制背景是什么?

“十四五”时期是高质量高标准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的关键五年,新一轮技术革命与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为海南科技创新和高技术产业发展带来重大机遇。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的决策部署,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急需围绕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需求,布局建设一批综合性强、集成性好、开放协同度高的制造业创新平台,以填补我省在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方面的空白。根据各项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制造业创新中心的概念定位是什么?

《管理办法》所指制造业创新中心是指在海南省某一特定领域内,带动能力强,面向制造业创新发展和未来方向,由行业骨干企业、园区平台公司、科研院所、高校、研发机构等各类创新主体自愿组合、自主合作,以独立企业法人形式建立的新型创新载体。

三、制造业创新中心的培育领域及原则是什么?

《管理办法》提出,我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将紧紧围绕海南自由贸易港现代产业体系发展需要,聚焦数字经济、石油化工新材料、现代生物医药三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南繁、深海、航天三大未来产业,清洁能源、节能环保、高端食品加工三大优势产业等高新技术重点产业以及重点行业转型升级需求。坚持“强化统筹、聚焦关键、合理布局、市场运作、规范管理、动态调整”原则。

四、申请培育创新中心应符合哪些基本条件?

申请制造业创新中心的基本条件有:一是要符合《海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十四五”发展规划》重点发展产业要求;二是牵头单位在本领域有显著的带动能力,具备较强的行业影响力;三是创新中心的成员单位应汇聚全国范围内各类创新主体,并与本领域的省级及以上的创新平台建立广泛的合作关系;四是创新中心应具有良好的技术创新基础条件,有较强的资源整合能力和技术转移能力;五是近三年有严重违法行为被处罚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或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或申报时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不得成为创新中心的牵头单位或成员单位。

五、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认定工作如何开展?

《管理办法》提出,创新中心培育认定工作采取“揭榜挂帅制”,分为公开发榜、揭榜申请、评估审查、结果公布四个环节。并明确将坚持“成熟一家、认定一家”的原则,稳步推进创新中心建设工作。

六、对完成认定的制造业创新中心如何管理考核?

《管理办法》提出,对完成认定的创新中心,省工信厅将与建设主体签署目标责任书,明确目标任务、完成时限,并对创新中心的规划实施和运行管理情况进行年度评估和考核,年度评估报告将作为后续管理和是否继续支持的主要依据。

七、对于制造业创新中心有哪些激励措施?

《管理办法》提出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利用自贸港政策优势,支持创新中心基础设施和公共实验平台建设。并依据我省已出台政策和相关奖补细则对创新中心建设予以支持,提出完善制造业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加大制造业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力度。

相关文件:1.关于印发《海南省制造业创新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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